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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标注册取名如何下手?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04 08:21:20

好的商标名可谓是万里挑一。想名字想到头疼,翻词典翻到手软。南京商标注册取名还是无从下手?觅得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名字怎么那么难?很多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注册禁区缺乏足够的认知,在商标的名字上不顾客观事实,总想搞个大新闻,最终导致了商标注册以被驳回,浪费时间浪费钱。

1.谁出名就注册谁的名通过抢注名人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是很多投机客都会做的一件事,利用名人的效应来蹭热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曝光率,或者是单单注册一个商标,轻轻松松翻个几百倍。我们熟悉的很多名人,比如文学领域的莫言、科学领域的屠呦呦、体育领域的易建联、音乐领域的郎朗等等都曾被抢注过商标。然而商标法明确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就是要防止市场竞争者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扰乱市场秩序。今年最高院出台的新规再次明确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即使注册也会被驳回!

2.跟“国”字号搭搭边有些商标的申请人为了追求商标名气的高大上,就特别想和国家的重要机构搭上关系。比如注册故宫、天安门、人民大会堂等等来凸显商标的重量级别,还有的以“国”字辈来彰显品牌的认可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神秘感和权力感。“国酒”、“国酿”这样是绝对不能通过商标的审查的,“国酒茅台”的商标就一直未被审查通过。法律具有严格的规定,国家名称、县级以上地名、具有政治意义的名称或图案等,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商标,就算提交一万年,也是一个被驳回的结果!

3.山寨大牌商标卖货我们日常生活中稍不留心就有可能着了李鬼的道儿,周住牌洗衣粉、十个核桃、四粮液、雷碧等,鱼目混珠,防不胜防。山寨、傍名牌、擦边球的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我们在市面上会看到很多的山寨品牌扰乱视听,所以现在很多大品牌已经将一些有可能被山寨的商标进行了注册,也就是防御性商标,比如大白兔集团还注册了“大灰兔”、“大花兔”,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娃哈哈注册了“娃娃哈”等,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4.为出名低俗恶搞最后这种情况比较辣眼睛,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商标申请人选择剑走偏锋,坚持将个性进行到底。只要能吸引人,什么“败家女”、“潘金莲”、“王八蛋”、“草泥马”等等都敢拿来试一试。无疑,这种词汇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词汇,容易对人、社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官方坚决抵制的,稍有触及驳回没商量。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品牌标识,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也体现着相应的文化内涵。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公正与合理,我国的《商标法》特别规定了商标注册标准,还规定了禁止注册商标的多种情形。怎么样,你觉得还有哪些雷区呢?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征。虽然地区同属一个中国,因其与中国大陆分属不同法系,因此在中国大陆取得的商标注册专用权不代表在也能适用,即客户如果想要在保护其商标,就必须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所示:

(1)法定申请语言:英语或中文。

(2)若申请主体是独资经营商号,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经营者的姓名/名称营业名称;若申请主体是合伙经营商号,提供的主体证明文件是个别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合伙经营的营业名称。

(3)商标图示。以电子方式提供的商标图示须清晰及详尽地展示有关商标,其清晰及详尽程度须足以对该商标做出妥善的审查。

(4)就既非罗马字母也非中文字的文字、字母或字体,提供音译及/或翻译。

(5)避免货品及/或服务在说明书中出现重复项目

(6)填写申请时,注意查看货品及服务是否按照在申请日期适用的最新版本及文本的《尼斯分类》正确分类。

(7)标点符号很重要。应妥善使用逗号或分号,以便在说明部分准确列出有关货品及/或服务。

(8)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须提供该代理人在的居住地址或业务地址。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在转让与变更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人在这两者将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商标转让与变更最大的区别是注册人和注册人有关信息的改变。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有哪些区别?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一条则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概念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同一种商品:是指同一品种的商品或者是完全相同的商品,属我国颁布的《商品分类(组别)表》中同一种目下所列举的商品,包括名称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包括了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以及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反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反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实践中多具有营利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认定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被他人冒用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当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才成立本罪。

四、量刑《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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