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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商标转让办理的步骤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3 08:06:32

一般涉及到专利权时都需要走专利申请流程。因为专利可以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极大的价值,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所以很多企业在取得发明或创新成果后,都会去申请专利。那么专利申请是如何进行的呢?都有哪些流程呢?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专利申请一般宝库申请阶段和审查阶段,在申请之前我们首先要确认申请专利的类型,专利的类型一般有三种,一是发明,二是实用新型,三是外观设计。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专利类型。确认专利类型后,企业要做的就是检索同类型的专利,了解我们要申请的专利是否已经有人申请,检索的工作企业可以自己做,也可以让代理公司帮助我们检索。

确认我们申请的专利是独一无二的后,企业就可以准备申请文件和申请材料了。专利类型不同,专利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也不同。企业要根据申请的专利类型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申请文件提交后,专利申请流程就进入审查阶段。企业会获得受理通知书,这时有关机构部门就会对企业所申请的专利进行审查。有关部门会对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进行保密审核。并对对专利本身的创造性进行考察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就会对企业申请的专利进行授权,这样整个申请流程就走完。

使用肖像作为商标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形式;

(一)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这是最常见的肖像商标。例如,企业所有人或经营者使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或申请注册。例如,香水商品中使用的商标“王守义+人物”的图形部分就是王守义自己的肖像。一方面,由于人的形象通常是独特的,用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就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另一方面,由于人体的生理结构,特别是同一种族的人的生理结构是相似的,不可避免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似的外部图像或肖像,人们也可以通过化妆、整形手术来改变自己的形象。美丽和其他方式。因此,不能完全排除使用自己的肖像。商标可能与他人的肖像相似而被禁止注册和使用的可能性。

(二)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标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商标,与使用姓名一样,应当经肖像权人同意或者授权,并签署、公证肖像使用委托书。但是,不能完全排除与第三人肖像相同或相似作为商标的可能性,尽管机会不大。

(三)商标、肖像权1.由于肖像往往是摄影作品或绘画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肖像的创作者(摄影师或画家)享有肖像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人使用肖像作品,不得侵犯创作人的著作权;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因此,在使用自己或他人的肖像作为商标时,应注意肖像权的归属。

肖像权人与著作权人同属一方的,可以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肖像权与著作权属于不同主体(人)的,应当同时征得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同意。如果只有一方获得,则可能构成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通则的规定,肖像作品有两种权利:肖像权为人身权和著作权为知识产权。《民法通则》百条规定:“公民有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利用公民肖像牟利。”

法院在《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三十九条中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将其肖像用于广告、商标、橱窗装饰等,视为侵犯的行为”。由此可见,肖像作为商标使用或者申请注册,应当经肖像权人批准,否则,可能构成侵权。正确的肖像人通常是肖像本身。

根据著作权法,肖像可以构成绘画、摄影、电子摄影等形式的作品,除另有约定外,这些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归作者所有。根据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应当经著作权人批准,否则可能构成侵权。因此,使用或者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南京商标注册,应当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或者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注册,必须征得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著作权的侵犯,也可能同时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企业在选择南京商标注册分类的时候,应站在战略的高度,非常认真的对待每个细节,仔细斟酌,为企业将来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根据我国现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特点,为了给商标申请人节约一些商标注册成本和让注册商标获得全面的保护,我司给大家来介绍一下对这些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选择的技巧。

方法/步骤

(1)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如果《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确切的小的商品项目名称,我们可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而达到保护产品的商标权。

(3)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般而言,一个类似群组里的商标或服务项目都构成类似,但是,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种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有可能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

(4)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比如说:26类。26类总共分为10个小的群组,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商品注册,就整好10个商品项目,这样选择,也就是把整个26类都保护起来,第三人如果想在第26类注册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标,那是注册不下来的。如果企业以后生产的产品没有注册,就可以补充注册一下,就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或者第三人侵权等问题。

(5)为了更加全面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应该考虑一下,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或者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①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例如:32类和33类,同为酒。32类为不含酒精的饮料,33类为含酒精的饮料。如果只是单纯的注册33类,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就很可能会在32类出现与33类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这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为在不同类别里,要做商标争议或者商标异议来撤销这个商标,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像这种产品项目相近似,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的来源。②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根据不同的家电产品的种类,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就被分到了不同的类别。如: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这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

商标是我们在日常生话中经常见到的标识,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给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起的一个名字、方便消费者识别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具有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并对商品或服务及其提供者进行广告宣传的作pl.少卜非所有的标记都是商标,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必须符合一个国家的社会公共政策,不能对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产生不良影响。商标与企业名称、域名、地理标志等也具有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标法就是规定如何取得、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基本法律制度。

商标其实就类似于人的名字。现代社会里,儿乎每一种商品或服务都会有数以千计乃至万计的提供者。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有一种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将这些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就像父毋给孩子起名字一样,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名字,使其区别于其他人提供的类似商品,以便消费者进行选择。这个名字实际上就是商标—种用来区别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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