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时候提交商标申请的最佳时间?

什么时候提交商标申请的最佳时间?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02 08:39:43

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他们的商标提交注册申请时,发现已经被他人注册了,这时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是他人恶意注册的,可以选择商标异议。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第一审公告的商标,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他人首先恶意申请注册的,在该期限内及时发现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他人恶意注册的,可以自江苏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争议和索赔,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与上述《商标抢注法》构成要件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应当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商标注册人有主观恶意证据,如买卖商品合同、双方之间有关争议商标的函电等,商标注册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权利人支付不合理的商标转让费;另一方面,权利人使用对争议商标,如权利、委托合同及受益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相应文件、商标广告制作、出版合同、商标广告报刊、商标广告发布合同、商标标识印刷合同、买卖商标商品合同、发票等。

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则只能对商标进行再注册,而且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相同,如果商标必须在国内使用,则必须高价转让,因此应尽快进行商标注册。

什么时候提交商标申请的最佳时间?对于尚未进入市场的年轻企业而言,注册商标似乎是一种代价高昂的不便。当您的产品没有准备好时,为什么还要注册?江苏商标注册立即注册您的商标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推迟申请会增加侵权风险。为了确保您保留对您商标的权利,您应该考虑立即提交申请,即使您的产品还没有市场准备就绪。打造品牌建立一个成功的品牌需要时间。

它需要引人注目,强大且令人难忘。人们需要将品牌与产品联系起来。公司只能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实现推广品牌的工作。在注意力日益减少的时代,早期开始变得更加重要。畅销书作家和营销人员SethGodin建议作者在发布前三年开始推广他们的书籍。他为推出产品的公司提供了相同的建议。这是品牌与公众建立公平的最有效方式。

想象一下,花费所有时间,精力和金钱,只是发现另一家公司已经拥有您品牌的商标。整个公司都会感到士气低落。考虑到修复品牌所需的所有工作,这样的启示可能绝对会破坏公司。在流程早期申请商标意味着您可以在遇到问题之前解决任何法律问题。一个知识渊博的商标代理人将进行全面搜索,揭露任何潜在的问题。您将知道您的商标所在的位置并可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积极主动支付。除非您认为自己的产品不成功,否则您没有理由延迟注册商标。您的商标和公司名称每家公司都必须注册商标名称,但商标名称不授予公司商标权。人们通常会混淆这些术语,但它们是截然不同的。公司可以注册另一家公司已经注册商标的商号。商标有时被称为原产地名称。这意味着它指向特定服务或产品的来源。如果您希望公司名称成为您的商标,并且许多公司都这样做,您仍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申请。意图使用那么在产品上市之前,您如何申请商标?

这个过程实际上非常简单。USPTO允许公司在称为意向使用的类别下申请商标。顾名思义,企业可以根据他们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某个时间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的假设来申请商标注册。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批准您的申请,它要求您在六个月内开始在商业中使用商标。或者,公司可以在六个月的时间内申请延期。如果您未使用该商标或要求延期,USPTO将认为您的申请已被放弃并将取消该申请。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您将需要从头开始应用程序。这包括再次支付所有相关费用。什么时候申请呢?如果您的产品在未来两年内没有准备好怎么办?答案与上述相同:立即注册。即使您不打算很快在商业中使用您的商标,您也有时间陪伴您。

美国专利商标局平均需要13到18个月才能完全批准和注册商标。如果它需要18个月的高端,如果您的产品将在24个月内准备好,您将在六个月的时间内开始使用该标记。如果申请流程移动得更快,您只需申请一个简短的延期。公司的品牌是它的生计。不要通过推迟商标申请来冒犯您的许多合法权利。早期注册有一些缺点,但许多潜在的好处。

就直接侵犯江苏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来说,法律并非不要求其主观过错和客观损害后果的发生,只是基于其特殊性,直接推定了主观过错和损害后果的存在而己。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即使其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属于几种直接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之一,也不应当认定其构成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比较典型的体现就是对于“贴牌加工”的商标侵权与否的认定,我们不妨来看一下这个案例:美国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耐克”,核定使用在运动服装商品上。

西班牙Cidesport公司在西班牙合法持有“耐克”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基本相同。西班牙的这家公司委托浙江省嘉兴市银兴制衣加工厂制作带有“耐克”商标的滑雪夹克,并出口至西班牙,产品不在中国国内销售。美国耐克公司将银兴制衣厂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产品不在中国销售,不可能造成中国的消费者混淆,但该法院仍以银兴制衣厂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为由,判决其败诉。

除本案外,在类似的“贴牌生产”案件中,法院判决出口商败诉的不在少数。就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来说,《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其主观故意的要求是明确的。《商标法》第52条第3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项都规定其行为人应当是出于故意或明知。这些行为与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结合在一起,必然会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的发生,因此,法律对于其损害后果,实际上也是采用了损害后果推定的方式。

江苏商标注册之路是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状态。但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商标注册复审期限将缩短至2018年底前6个月,这将缩短商标注册时间,简化程序。

1.经正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由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2.申请手续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改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逾期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4.商标申请经正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商标局经过实质审查,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应当初步审查批准,并予以公告。

5.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应当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申请人逾期答复的,商标局应当继续审查。

6.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7.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

8.无异议或者裁定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裁定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9.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版权所有: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