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栖霞区个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要点

栖霞区个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3 08:07:44

南京商标注册必需要经过的程序包括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正式注册这五个阶段。

1、商标注册申请:首先是商标申请前的查询,让商标注册的风险降到较低的状态,后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形式审查:主要是对递交资料的审查。

3、实质审查:受通后,进入商标实质审查。

4、初审公告:实质审查若没有问题就进入3个月长的公告期;若审查有问题被商标局驳回的话还可再做复审或是放弃。

5、正式注册:3个月的公告期间若无人异议,直接下发注册证书;若有异议就进入异议期,这个时间比较漫长!

一、商标注册申请方式1、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2、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二、商标注册的商标查询为了防止与他人先注册的商标出现相同或是相近似的情况,应在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前,做好对拟注册的商标进行查询的工作,以此增加商标注册成功通过的把握。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商标局所提供的商标查询结果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可以作为查询人商标注册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商标注册提供的资料

1、公司名义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个人名义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商标设计好的图案;(中文、英文、数字、图形等)

3、指定商标注册的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国际分类表)

4、《商标申请书》、《商标委托书》、《商标协议书》,确定及签字盖章。

我司有一支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商标注册代理团队,是商标注册的领航者,现公司提供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备案许可、商标变更等一系列的商标注册代理服务项目。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是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人都要考虑的,其报价合理,流程简单便捷是我们的发展初衷。

南京商标注册申请书件怎样准备?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其它文件,具体要求是: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即超过规定的期限)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品牌是一种最受欢迎的广告和营销领域的术语。但是,什么是品牌,怎样创立并维护你的品牌?对一个发展中的公司来说,这真的非常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品牌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对发展中的公司而言。在由技术驱动经济的今天,所有进入市场的企业都必须参与商业竞争。因此商品及服务提供者的品牌及其其品牌战略应被视为是其在公众形象及声誉上所做的投资。

此外,品牌信息和品牌战略之间的联系和连贯性,对服务提供者的成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可低估或忽略。一个完整的品牌战略涉及一系列的注意事项,并要求管理和行政人员、营销部门、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创立品牌的首要步骤和核心步骤就是为你的商品或服务选择商标。商标就是能够识别并代表你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短语及标志,这是整体品牌和营销策略的第一步。

商标的选择应该遵从企业愿景、使命及价值的指引,同时也要考虑到商标的可保护性。一个强大的商标可以提高商家的声誉,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没有具有显著特征及高辨识度的商标,即使是再广泛的市场计划都很难让相关公众区分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商家在选择商标时,一定要确保选择的商标能够为自己的整体品牌和营销策略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一部分法律依据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应当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具体为:

一、《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南京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第二部分含“中国”字样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申请人及申请商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予以初步审定: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二、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三、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四、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第三部分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版权所有: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