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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个人商标转让办理指南

作者:江苏耀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9-25 08:41:13

引言

在江宁区,个人商标的转让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市场交易的重要事项。正确、高效地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不仅能保护转让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确保商标价值的最大化。本文南京商标注册代理将为江宁区的个人商标持有人提供一份详细的转让办理指南。

一、准备阶段

‌协商一致‌:首先,商标持有人(转让人)与受让方需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商标的详细信息、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转让日期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键条款。

‌资料准备‌:

《商标转让申请书》: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统一格式,双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明文件: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公司,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原件。

商标注册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

‌公证(可选)‌:双方可根据需要,对《商标转让协议》或商标转让声明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二、申请阶段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窗口。若选择在线办理,可通过商标局官网提交电子版材料。

‌缴纳费用‌:按照商标局的规定,缴纳商标转让规费。目前,商标转让的官费为500元/件。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

三、审查与公告阶段

‌受理与审查‌:商标局在收到转让申请后,会在1-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开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通过邮寄方式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说明。

‌公告‌: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会在官方公告上发布商标转让事宜,通知相关权益人和公众。公告期为3个月,期间如无异议,将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核发转让证明

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商标局将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并标注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五、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转让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顺畅,及时响应商标局的要求。

如遇复杂情况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

结语

江宁区的个人商标转让办理是一个需要细致操作和耐心等待的过程。遵循上述指南,可以确保转让手续的顺利进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文能为江宁区的商标持有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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